第 47 章 开到烂牌就不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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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很好。
肖芥子裹着新外套坐在车顶,拿绒布细细擦拭自己的那块“天地玄黄”。
石头摩挲得久了,确实更加温润,比起初时的死白暗黑,多了几分油润灵动的活气:白的那截如羊脂,黑的那段像亮漆。
擦完了,她拈着玉举高,眯着眼睛对着日光看。
也不知道她的那只小蜘蛛,爬到玉的哪一处犄角旮旯了。
***
对于自己的石胎没能出个龙或者凤,肖芥子是有遗憾的。
石里的胎代表了自己,谁不希望自己的形象独特、漂亮、仙气点呢?非龙非凤,来个仙鹤、灵狐都好,怎么就是个蜘蛛了?人憎狗嫌的。
不过她很快就想开了:世上人那么多,总有人开到烂牌,开到烂牌就不活了?人丑还不让笑了?
拿到烂牌,争取打出一手好局,这才叫本事呢。
没人喜欢蜘蛛,那她来喜欢好了,谁让这是“自己”呢。人应该喜欢自己,她这样无亲无故的,就更该多多地、狠狠地喜欢自己——不然太可怜了,全世界都憎嫌,她也跟着吐唾沫,小蜘蛛就没活路了。
再说了,小蜘蛛也挺给力的。
这几天,她睡得特别好,一睁眼元气满满,对着镜子细看,皮肤白得发亮,眼角平得没褶儿,眼底也清,一道红血丝都没有,可见是“大石补”开始了,人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
假以时日,她的白发没准都能转黑。
真好。
肖芥子乐滋滋将吊坠收回衣内,还伸手轻摁了摁。
从现在开始,生活的重心进入下一阶段:大石补,以及……寻求姜红烛的保护。
想到姜红烛,肖芥子抬头往前看。
前方不远处,是片废弃的煤矿。
……
内蒙古盛产煤矿,差不多二十年前,那是千禧头几年吧,大大小小的煤矿一度达到一千四五百家,但大部分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亦即黑煤矿。
后来,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部署,对近八百家违规小煤矿进行了强制关停和炸毁、拆除。
眼前这座,就是当年被炸毁的,二十多年过去,萧索得像另一个世界:竖井被炸塌了一半,周围的地面仍是煤黑色,拆除的地上房屋横七摞八,其间还压着些
红白蓝塑料棚布,这么多年不腐不烂降解不掉,一有风过,就兴奋地呼啦啦直抖。
姜红烛就在那片废墟上爬进爬出,冷不丁看过去,像只觅食的野狗。
肖芥子想不明白,为什么离开阿喀察前,姜红烛非要来看这个远郊废弃多年的小煤矿——她网上搜了一下,这煤矿要规模没规模,要故事没故事,相当乏味。
过了会,姜红烛往回爬了,速度挺快,顺着车轱辘上了车前盖,肖芥子俯身拉了她一把,把她拉上车顶。
姜红烛坐在车顶,脱掉手上已经爬得脏污的工程手套,拎在手上看了看,觉得也没法二次再用了,随手往外一丢。
以前,她爬着走路是不戴手套的,掌上早结了厚厚一层肉茧,肖芥子看不过去,给她买了一打工程手套来,说:“你不嫌疼手还嫌疼呢,那是手,你别当蹄子使。”
那之后,她偶尔就戴手套了,说不上来哪个更好——不戴手套更方便、爬得快,戴手套吧,会觉得自己还像个讲究的人。
她问肖芥子:“你也在这看这么久了,看出什么来了?”
肖芥子摇头。
姜红烛说:“那面煤精占卜镜,最早就是从这个矿里挖出来的。”
那至少也得是上千年前了吧,肖芥子咋舌:“那么早,这儿就开矿了?”
姜红烛哼了一声:“当然不是。”
***
那年头,草原上还是游牧为主,偶尔发现这矿的部落,并不知道这是个矿,也没有开采利用,只是把这儿当成了神圣之所、部落禁地。
据说最早,是因为做梦——整个部落迁徙到这,晚上,老老小小,男男女女,都做了同一个梦。
梦见身下的地底,有一条巨蛇匍匐,巨蛇长着女人的身体,手是向上托举的,掌心中立了个什么,看不清,闪闪发光。
第二天醒来,人心惶惶,有人觉得这地方不祥,建议赶紧离开为上,也有人觉得这是天降神谕,应该挖地三尺,把那个发光的宝贝给找出来。
最后,“神谕派”占了上风,阖族老小齐上阵,挖了三天三夜,挖出了这面煤精占卜镜。
但即便挖出了宝贝,也不能在这住下,草原人逐水草而居,定居那是会饿死牛羊的,所以该游牧还是继续游牧,但一年一次,
会定期回到这来,让煤精镜归巢——他们深信,女体的巨蛇是占卜镜的母亲,母子每年得见面,否则,会有灾殃。还有一种说法,这镜子要是不定期归巢,就会失去灵性。
肖芥子心念一动:“那个女体的巨蛇,好像女娲啊。”
这两天是怎么了,不是在昏睡中看见女娲的剪影,就是在现实中听到跟她相关的故事。
姜红烛说:“是啊,所以那面煤精占卜镜上的女人,被称作‘女娲脸’。”
可能是因为“归巢”这个禁忌,那之后,即便发生变故,煤精镜流到外人手上,“归巢”这个传统也延续了下来,也就是说,收藏这面镜子的人,会带着镜子回到草原,寻找最初的部落禁地,完成“归巢”这一仪式。
“靖康之变后,这面镜子下落不明。但想找镜子的人,会有意回到阿喀察蹲守……”
肖芥子“啊”了一声:“守株待兔是吧?找不到镜子,就找它的巢,万一有人带着镜子归巢,那就得来全不费功夫了。”
姜红烛缓缓点头。
“大概是一九一几年吧,具体我也记不清了,我太爷姜大瑞,来阿喀察办货,救了一个被群狼围咬的牧民,这人是部落的后人,身上就有那面煤精占卜镜。他很感激我太爷,两人相处得不错。他带我太爷来过这儿,还教他怎么看镜子。”
说到这,无限感慨。
那时候,这里还没开矿,周遭应该是一片荒芜,太爷姜大瑞,不知道是站在哪个位置,凝视着这一处的。
肖芥子好奇:“牧民不养石头,他们并不知道正反面看出的,是什么东西吧?”
姜红烛回答:“他们确实不养石头,但部落有不少传说和歌谣流传下来。所以他们知道,正面照出的,是你的吉祥石、护身石,反面照出的,虽然不是人,但就是你。”
那个牧民,感念姜大瑞的救命之恩,一心想帮他找到吉祥石,护佑一生。
他帮姜大瑞看到了一条“石龙”,姜大瑞由他话里话外、结合自身经验,推导出这应该是一条尚未开发的水晶矿脉,大喜之下,匆匆告辞。
点出了矿脉之后,姜大瑞一朝暴富,也在业内一举成名,欣喜之余,他又想起了那面煤精镜,起了贪念:这实在是个稀罕东西,要是归了自己,那该多好啊。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一百多年了,肖芥子还是止不住同情那个牧民:“然后呢?”
姜红烛冷冷瞥了她一眼:“放心吧,没抢着,让他给跑了。”
好一番激烈厮打,双方各有损伤,最后还是功亏一篑:那个牧民带着镜子,踉踉跄跄,消失在茫茫暗夜中,姜大瑞一场忙活,只得了几张残破的羊皮卷。
姜大瑞后来觉得,这也是好事,幸亏牧民跑了,免了自己造杀孽。晚年跟姜红烛聊起,又觉得这也许是必然:因为他养石头成的胎,是一头狼——狼子野心嘛,那牧民看过他的胎,会不会因此生了防备,所以才没有被他一击得手?
……
原来有这么一段前情因缘,难怪红姑对煤精镜这么熟,还知道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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