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 萧影往事,池家村案
十六年前,我的名字,还不是萧影。
那时,她,还有他们,唤我隐。
再往前,曾有过的代号,我已经记不清了。
隐,是拜入山门时,师父给我起的名字。他要我隐去所有过往,抛却悉数尘缘,洗去恩怨杀孽,自此,只是绝云派的隐。
与其说是拜入绝云,拜入承鹤门下,不如说,是追随师姐身侧。
第一次见到师姐,是七岁那年的冬天。
那时,我方手刃翻腕覆掌间灭我全门的最后一个仇人,遭官府追捕,跨越几座城池,倒在白水城一条阴暗发冷的穷巷中。
我不知昏睡了多久,睁开眼便看见身畔那条被破麻绳拴上的野狗。麻绳勒进它的脖颈,磨蹭得不生毛,露出粉色透着肉红的皮肉来。
麻绳腐了大半,看着它浑浊的眼睛,流涎的牙口,和它口下半只破碗,里头一团看不出模样的饭或是泔水,我撑起手臂,爬着一点点挪着靠近它。
我盯着它那双眼睛,它也虎视眈眈盯着我。
“喂,我帮你一回,这饭给我,不过分吧?”
我攥住它脖子上的麻绳,耳畔只闻得嗷嗷叫声,还试图咬我。试了几回,麻绳才嘣的一声咬断。
它抖了抖脑袋,收了凶样,舔了舔我。舔得我一脸黏糊糊,热乎乎,可看我伸出手去,它反倒是食了言,拼命护着那只破碗,冲我狂吠。
细节,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我弓起身子与那条狗的对峙与嘶吼,引来了三位白衣仙人。
我仓皇转过头去,她就那样站在那人的身后,一身白衣,手上正抱着纸袋,从钻入我鼻腔的浓烈香气来判断,应当是猪肉大葱馅儿的包子,刚出笼。
冬日里,包子热腾腾的白气儿格外悠长,缭绕在她的周身,缕缕朝天散去,衬得她像个仙子。
她抱着包子,越过了那人小跑来,微微欠身,又腾出一只手伸来,恬淡一笑。
那双清灵的眼眸,那个纯然真挚的笑,足以叫天地失色。
我恍惚了好久才惊诧自己的失态。手,在身上擦了又擦,却始终没敢伸出去。
那条狗见着来人,嗷呜一声,四条腿打着架向后倒,退了退。
我也想退,可我还不如那条狗,我的四肢已经没有力气爬开,爬出她的视线了。
我慌张扭过头去,背对着她,将头埋在膝间,好像这样就能掩盖我的窘迫。
尊严这种东西,似乎重新自我的血肉生出。
“钟月,莫要吓着人家。”为首的中年男子缓缓出言。
她的名字,钟月。
原来她叫钟月啊。晨钟暮鼓,晓星残月。和她一样平和悠远,淡然美好。
那时的我,那时的她,谁都无法预想,十年后,陪伴着她的,也唯有凌云山上寂寥的星月,山雾里遥远的钟鼓。
凌云山,成了她无边的牢笼。
她转过身去,清脆的声音带着同情:“师父,他受伤了。”
那人看着仙风道骨,一身飘然,卓尔不群,站在原地:“我乃绝云派承鹤,奉师命下山途经此处。见你根骨清奇,是个习武的苗子,可愿随我回凌云山。”
我不记得我是如何应下的,我只记得,走时,那条狗吃包子吃得很欢,大师兄的肩背也很宽阔。
过了很多年,我才明白他原是看中我的戾气,要我替他去做一把刀。一把隐于背后的刀。
他是云中的白鹤啊,怎能沾上血腥呢。
彼时,在承鹤眼里,我和那条狗,没有分别。一条丧家之犬,给他一个家,一点甜头,他自然效忠。
绝云派远看是白纸一张,细看这白纸上写满了细密的小字,每个字都像一道符咒,将你框得不得动弹。
我这样不受规训的人之于绝云派,堪称异类。
师姐只长我一岁,心智却成熟过我许多。
绝云派那样多繁琐的规矩,她记得牢,做得好。我每每挨罚,她却硬要陪我一道。下令的是承鹤,抽出竹条的是大师兄,挨罚的却是两人。那些枯燥无味,繁琐沉重的规矩,我只好按下脾气,撑着耐心去遵守。
他口中玄而又玄的大道理,我听得烦躁,更觉无趣空洞,淡如白水,可看着她,怕她亦如那些人一般对我失望,便又只好沉下心来。
我一直以为,她与我们那正得发邪的大师兄极为相像,视师命为金科玉律。直到有一次,她挨了竹条后,看着我和她手上红肿的一道,竟在我耳边小声嘀咕了一句:“我也觉得你做的没错。”
绝云派时任掌门,也就是我们的师爷,门下有三位亲传弟子,承鹤行二,裘海升行三,按资历,皆无缘未来掌门之位。
故而,我们与裘海升的弟子很是遭那位未来掌门的弟子排挤刁难。他们之中,说不准谁便会站上未来的绝云之巅,故而极是自傲,眼高于顶,常是颐指气使,对我们呼来喝去。尤其是对我,这个人人喊打的孽种。
师父只淡然道一切皆为历练,不许我们显露,反击。他们便蹬鼻子上脸,讥讽我们,说承师叔收徒只看脸,从赵清越到龙钟月,到我,皆是不中用的绣花枕头。
师爷遣师父外出执行任务,他这一走便是一年多,我们三个更是饱受欺凌,大师兄起先也会据理力争,分辩两句,可换来的却是变本加厉的磋磨与围攻。时日久了,他便闷不吭声,都替我与钟月扛下。
直到有一夜,师父雨夜归来,他竟将我约至崖边,那样温和地对我说,想做什么便去做,有师父在。
我不明白他的意思,也不敢任性任意。
可有一回,我实在忍无可忍,将冒犯之人打得起不来身,我也因此犯了门派的大忌。师爷依规要将我逐出山门,师父竟真的出手护住了我。
他说我虽顽劣不驯,本性却善,为护同门才如此为之,非我之过。
我第一次觉得,师父,好像也没有那样不近人情,只是面冷罢了,他的心,是热的。
他还说,知晓我与师姐两情相悦,我与师姐皆无父无母,再过几年,他愿坐高堂,为我二人指婚。
他说这一切的时候,我觉着像在做梦。站在绝云巅的冷风里,不断地回想他最后的那一句:
“为师虽有心护你,可你的大师伯已然视我为眼中钉,一旦继任掌门,定然将你除之后快,逐出绝云,你与钟月……只得天涯相隔了。”
师父没说错。
故而,他的那位师兄在一次放肆纵容之后,意外身故,师父便自外归来,继位了掌门。
是我做的,在师父的默许之下。
不过,不知为何,他这次回来后身子却差了很多。
在那以后,他还要我去做很多事,我没有应允,他眼里温柔的光便一寸寸冷了下去。那些事,我若做了,师姐一定会对我失望。
我的武艺日益精湛,可我却愈发于他无用。
几年后的一日,他带回来个四岁的小孩儿,名唤李焉识,收为第四位徒弟。
我一眼便瞧出是他的私生子,长得简直就是没了胡子,翻版的他嘛。我当是个八卦告知师姐,师姐要我千万莫声张,无他,绝云派铁律:凡任掌门不得婚嫁生子。
他对外人极是温和,他却对这小孩很没有好脸,比对我们要差得多。
我亲眼瞧见,那爱捏泥人的李小四,战战兢兢却鼓起勇气,双手捧着他承鹤模样的泥人,昂起头递给他,却被他一鞭子抽去了山崖下。
承鹤对我的笑脸,在几年后师门比武的那一日终结了。我打赢了清越师兄,门派里的传言从斩钉截铁断定赵清越会继任,多出了另一派。
我成了承鹤计划里,突然闯出的变量。
尤其是在清越师兄爱上农家女池桑,自请脱离绝云之时,我分明看见,他看向我的眼眸愈发冰冷寒凉。
我天真地以为,师父一定是对大师兄太寄予厚望了,故而心伤。那我定得勤加习武,收起我的脾气,藏起我的锋芒,莫再叫他为我“师门怪类”的名声烦忧。
我也得对他这位私生子好些,也算尽一尽我那不大多,不大有的孝心。他是我的恩师,若非他,或许我早死在那个跟狗抢饭吃的冬日,更无法谈及与钟月相守。
大师兄有了孩子的消息传来,我与钟月都很开心,一则为大师兄终于可以摆脱师命,二则私心于最亲近的师父可以将掌门之位传于自己的孩子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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