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法苑笔记》一百四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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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文汇报案情后,照例由刑事审判庭庭长金昌久做补充说明,并汇报刑事审判庭集体讨论意见。刑事审判庭全体人员经过讨论认为,合议庭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
柳文说完后,现场一片沉寂。
皇甫新城想还真是巧事,星期天刚刚听邵林生和朱金军谈到这个案件,当时自己还不相信临江县法院会有这个案件。从案件查明的事实来看,这个案件应该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重大刑事案件,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一审应该在中级法院审理,看来这个案件一定有什么内情。
见没有人发言皇甫新城便问道:“这个案件属于□□罪,而且情节特别恶劣,罪行特别严重,造成了特别严重的社会影响,根据相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应当判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依法应由中级法院审理,为什么诉到了我们县法院?”说完,皇甫新城看着分管刑事审判庭的副院长郑源。
“皇甫院长,情况是这样的,当时县检察院协调起诉时,说是县政法委员会意见是向我们法院起诉,所以就由立案庭立了案。”郑源答道。
“那么,郑院长,你认为这个案件现在应该怎么判决呢?”皇甫新城已经注意到,不论是合议庭还是刑事审判庭的集体研究意见,都认为被告人於成功已经构成了□□罪,并且犯罪情节、后果、社会影响都是特别恶劣,但是在涉及如何量刑上却没有具体意见。皇甫新城觉得郑源今天说话发言时,眼光是在回避着自己。
见皇甫新城直接点名提问,郑源抬头说道:“按照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应当判处被告人於成功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既然是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为何我们县法院还要收案、立案? 你们没有向县政法委员会反馈你们的审查立案意见吗?”皇甫新城追问道。
“我们当时是向县政法委员会反映了我们的审查意见的,政法委员会的同志答复,汪书记的意见还是在县法院立案审理,而且汪书记将随时关注案件审理进展。”郑源一边说一边翻看着自己的笔记本:“我这里有向县政法委员会的协调记录。”
“那你作为分管刑事审判庭的副院长,你现在给我拿一个关于本案的处理意见。”皇甫新城说完眼睛盯着郑源,皇甫新城隐隐感觉,郑源在这个案件上,可能隐瞒了什么。作为一个北京大学的法学高材生,虽然他的专长是民事审判,但这种高中生都知道应当处以重刑的刑事案件,他不可能不知道应当由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他难道是想通过这个案件来攀政法委员会汪正涛书记这个大树?
看着皇甫新城的眼睛,郑源也不辩解什么,只是低头做着笔记。皇甫新城摇摇头轻轻舒了一口气:“彭院长,你说说这个案件应该怎么处理?”
彭晓斌点点头:“我认为这个案件应该提请市中级法院作为一审。这种案件,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令人发指,人命关天的案件,我们丝毫不能有一点私心,不论是谁打招呼,我们都不能放弃原则。”
审判委员会结束后,郑源坐在公室想了好一会,觉得这个案件的相关情况还是要和皇甫新城解释一下。当然了,在这个案件上自己还是有私心的,主要是想和汪正涛拉近关系,不就是件个案么,自己没有必要为了一件案件,和一个县委常委把关系搞得那么僵。自己在院里处处受到皇甫新城的制约,这就让自己在院里说不上话,一个没有话语权的二把手和一般的副院长有什么区别?如果作为县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的汪正涛能够力挺自己一下,或许能够改变这种局面。当然,这些真实想法是不能够向皇甫新城说出来的。
郑源来到皇甫新城办公室,皇甫新城正在批阅一份文件,见郑源来了,点点头放下手里的笔,坐在了郑源旁侧的沙发上,掏出烟递给郑源:“郑院长有事?”
郑源吐出一口烟气,点点头:“我觉得於成功案件的相关情况,还是要向你做个汇报。於成功是汪正涛书记的内侄,案件经公安侦查后,在汪正涛书记的指示下,由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公诉。负责立案庭的柏巍庭长经初步审查,认为该案的被告人於成功如果罪名成立,犯罪事实确凿,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应该由中级法院审理,便与刑事审判庭庭长金昌久会商,金昌久同意柏巍对案件的看法。于是两人将案件情况向我和分管立案庭的副院长彭伟成进行了汇报。彭伟成听说是县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汪正涛要求把案件放在临江法院的,就没有表态。我听了柏庭长和金庭长的汇报后,就打电话向汪正涛书记核实情况,汪书记表示是他要求将案件放在临江法院的。我当时提出,这个案件被告人民愤太大,而在县法院审理,最高也就是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受害人家里会不会闹? 汪书记说,你们法院尽管立案审理,受害人那边由被告人家属去做工作。我又问他,这件事情皇甫院长知不知道?汪书记说,皇甫那边我单独和他讲,他既然这样说我就同意把案件立下来。我觉得既然是汪书记定的,那么一定是和公、检两家协调好的,和彭伟成院长打了个招呼,就让立案庭立案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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