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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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校后墙翻出来的宿白并没有第一时间离开,而是先回了一趟居住的地方,找出手机给充上电。
这部手机原主用了很久,屏幕上有两道裂纹,外壳的漆都摔掉了两块,很是卡顿不说,电池也已经不怎么保电,平时就算放着不使用也还是会跑电,充满电通常也只能维持三个小时左右。
想到这里宿白有点不放心的调出从这里到达潭城的导航,将导航上的地图线路仔仔细细地记在脑海里后这才放心的起身烧水。
他没有钱,或者说原主在彻底死去之前将所有的钱都用来买了一对袖扣,这行为导致取代了他身份的宿白已经饿了一天一夜,这次去潭城也因为没钱只能徒步过去。
有了血肉的宿白某一种程度上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没有吃的会饿、不喝水会渴、不休息会累、受伤了会疼,但和正常人不一样的是这些都不足以导致他死亡。
认真说起来有了血肉后的感觉其实并不好,身为骷髅的宿白虽然也会在受伤时有痛感,但远没有现在这般强烈。
想到这里宿白摸了摸泛疼的下巴,先前从学校翻墙出来时突然失了力,导致他不小心磕到了下巴。
轻微的磕碰其实并不是什么值得注意的事,但这不符合正常情况的强烈疼痛使得宿白紧抿着嘴,脸色有稍微的紧绷。
自从八年前再次醒来后,他就时不时会突然失力,就像是突然断触了一样,身体有那么一瞬间失去了感知,直觉告诉他这与丢失了的心骨有关,只要找回来就没事了。
烧水的空隙宿白来到放着骨灰的桌前,在手机上翻出原主的照片后,就将手机竖着放在盒子前,又找了几张画纸撕成均匀的大小,沾了点水细细地将其卷起来。
窗外传来车辆的喇叭声,“嘀嘀嘀”的很是刺耳,包子豆浆的香味夹杂着街道上的叫卖和人来人往的嘈杂声,蹲在桌前的宿白细细地卷好三根纸棒,找来打火机将其点燃了插在骨灰盒前装满泥土的盒子里。
站在骨灰盒前的宿白伴随着飘在空中的黑烟,双手合十对着手机上原主的照片拜了拜。
八年前他捡垃圾时好像看见过有人这样对待逝去的人,只不过他没钱买香,就只能用纸随便卷了几根,反正都能烧,差别应该不大。
这样想的宿白拜了三拜,见水烧好了就从柜子里找到保温杯将烧好的水装进去。
准备离开时他从窗户的倒映里看见自己下巴处大片的淤青,明明只磕碰到了拇指大小的地方,但呈现出的淤青却很是骇人,大半个下巴连带着颈部都是趋于青黑的淤青,远比磕着的范围要大得多,就和昨天凌晨他拖着原主尸体翻下窗时被磕到的小腿一样。
宿白收回视线打开门出去,门即将关上时却又返回来走到桌前把忘记的钥匙拿上,这才彻彻底底的关上门离开。
……
正午的阳光从天际落下,高耸入云的盛阳大厦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低调的豪车稳稳停在门前,一个身着运动服带着棒球帽的少年从车上下来,在路人或好奇或艳羡的目光中走进大厦。
这座建立在市中心繁华地带的商业大厦科技感十足,刚一进大厅冷气就像不要钱般涌来,少年舒服地喟叹一声。
今天的天气过于炎热,就下车的这几十秒,他就被热得头晕脑胀,好在集团里的冷气十足,在这种天气里简直再舒适不过。
程焕对前台打了个招呼,转身走进私人电梯,电梯稳定上升,落地镜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呈霖哥,今天程迟有没有送你礼物?”
一进总裁办公室,程焕就朝着沙发上正在看文件的严呈霖走去,手里拿着礼物盒的他脸上带着狡黠的笑容,作为程家两年前才被找回来的小少爷,他丝毫不避讳提到程迟这个代替了他九年的人。
程迟这个人说来也奇怪,平时看着阴郁沉闷一副很好欺负的样子,实则内里就跟狼崽子似的怎么都教不乖,这么多年了一旦被欺负狠了,还是会像最初来到程家时一样,拼个被打残也要在欺负他的人身上撕扯下一块肉来。
但是他唯独最听严呈霖的话,什么话都听,让做什么就做什么,哪怕让正在反抗的他停下,他也会不问理由的立马停下手,还会在挨完打后沉默地擦去脸上的血污,一瘸一拐地走过来默默地站在严呈霖身后。
有人说他是被严呈霖驯成狗的狼崽,所以只听严呈霖的。
最初被找回来的程焕对这句话没什么感想,但在后来听过别人的种种科普和见识过的几次后,他不得不承认这句话不仅没错,还十分正确。
严呈霖从文件里抬起头来瞥他一眼,合上手上这本顾明煦刚刚送来的文件。
对于这个刚被找回来没两年且非常没有自知之明的表弟他没什么好感,但也没太大的意见。
不过小时候大姨带了他几年,因这这点对这个大姨找了九年才找回来的孩子,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上他倒也不乏纵着点。
“送了。”他语气淡淡地道。
“送了什么?”
“一对袖扣,被绵绵拿去玩了。”
“哦,我昨天看见了,她好像拿去给她的小狗做衣服了。”说着程焕啧了一声:“那对袖扣我看价格好像挺贵的。”
绵绵是蒋见月的小名,严呈霖小姑的女儿,今年六岁,平日里闲着没事就爱给自己心爱的狗狗做衣服。
程焕从手机上翻找了一下,找出那对袖扣的价格后递给严呈霖看:“喏,三十五万左右呢。”
现在的程焕可不在乎这点钱,他手上这礼物就要七位数,之所以说出来,只不过是找点优越感罢了。
严呈霖瞥了眼手机上的图片,拿过他手里的礼物放在桌上:“礼物我收下了,没事的话你就回去。”丢下这句话,他就拿着手里的文件朝楼上走去。
“哥,我再问最后一个问题。”程焕笑嘻嘻地举起手保证。
严呈霖停下脚步,垂眸看着他:“说。”
“程迟为什么这么听你的话啊?”
他眼里是掩饰不住的好奇。
听话也不奇怪,但是听话到这份上属实让人有点好奇了。
站在楼梯上的严呈霖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最后什么也没说的上了楼。
楼下的程焕耸了耸肩,转身出了办公室。
楼上是严呈霖的私人空间,偶尔办公累了,会上来小歇一会。
他放下手里的文件,靠在背椅里双手交叉放在身前闭目养神,不期然的想起了已经在他面前消失两年的程迟。
对于程焕问的问题他曾经也想过,最后能想到的也就只是程迟脑子里缺了根弦。
他对程迟最深的印象还是九年前最初遇见他的时候,毕竟那一幕确实足以让任何一个正常人都难以忘记。
九年前高中毕业的他和几个朋友约着去云省找了处偏僻人少但景色不错的地方徒步。
那座山的景色确实不错,不过因为未开发和海拔高的原因爬起来很是费劲,下山时下起了小雨,山里转眼就起了雾,他一不小心踩空就从脚边的灌木丛里滑了下去,一瞬间就没了身影,顾明煦他们只能一边着急的呼唤,一边尝试找办法下来。
他这摔下去,不仅小腿被树枝洞穿了,头还被撞了一下当场昏了过去。
再次醒来周围极为陌生,除了高大的树木和些许虫鸟的叫声再也没有其他,更要命的是手机也没有信号。
发了一通脾气后,他就找了根树枝当拐棍,一边瘸腿腿走,一边扯着嗓子呼喊顾明煦他们。
就这样走了没多远,就发现不远处蹲着一个小孩,背对着他的样子像是正在刨着什么。
他最初以为这个小孩在抛什么吃的,比如野菜,比如一些长在地里的食物。
结果走过去后发现他抛的是一个坑,一个足以埋下一个成年人的坑,而他身旁躺着一具已经有些微腐烂的尸体。
充满雾气和潮湿的山林,一个瘦得几乎只剩一层皮包着骨头的小孩,指甲因为刨坑而裂开,十个指头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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