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孙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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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何,中午教堂开饭时人群里多了三个陌生的小流氓。
他们流里流气,有的染着红毛,有的剃着光头,一直在叽叽喳喳喧哗。大概内容就是在讨论这个地方还挺有意思的,不但能免费用餐,而且这里竟然还有年轻女人。
饭后大家来到教堂里听讲,三三两两错落在长椅上,牧师翻开文件夹,照着准备好的教案把故事娓娓道来。
我记得那天下午他讲的是「生命树」,以及四面转动能发射火焰的剑。
大家在夏日的午后有些怠懒,房顶几个大吊扇在慢悠悠转动,刘畅和徐美舟坐在前排的位置,我坐得靠后一些,这又将是恬静美好的一天,感谢主的恩赐。
后来我发现那三个小流氓也从后门进来了,他们在我身后的长椅上落座,紧挨着一个满口黄牙全身烟味的老头子。
“大爷?”好像是那个红毛突然对老头说,“你知道那个美女是谁吗?”
“哪个美女?”老头反问道。
“就是穿白衬衫那个啊!皮肤雪白那个!”
“哦!你说那个啊,小刘畅。”老头又补了一句,“小伙子,她不是美女,她是小人妖!”
三个小流氓发出一声惊叹,“大爷,你怕不是开玩笑吧?就那脸,那屁股,能是男的?”
“你看看!你们这些小青年,问我话,好心告诉你们又不相信!”
“沃日,根本看不出来啊!”红毛的两个同伙也评价道,“真特么有意思。”
红毛说:“只要长得美,人妖我也上。”
这些下流对话让人听了反感,我正欲起身换个地方,突然发觉有人在身后撩动我的头发,回头看,正是那个红毛。
“美女,那个小刘畅你认识吧?给我们介绍一下,少不了你好处……”
不知道这几个小流氓哪里来的优越感,随意对陌生人谈条件,以为别人都会照着他们的意思行事。
我郁闷地拿起包换到了走道另一侧的长椅上坐下,又越想越不放心,还有点怒意,觉得是这几个不速之客破坏了教堂的宁静祥和。我转头看了看他们,还特意拿出手机偷拍了几张照片,下意识地觉得多掌握一些信息能让我安心一点。
那个老头倒是跟他们很聊得来的样子,红毛好像给了他一包烟,他喜笑颜开的。记得当初我第一次去马凯家那会,就是他在门口跟我搭讪的,后来他还把马凯喊了出来。
教会结束时刘畅搀扶着老太奶准备往回走,红毛挤到她身旁说要开车载她去城里玩。刘畅诧异地看了看他,一句话也不愿意回应,径直来到我身边,“小慧姐,我们送老太奶回去吧。”
“两位美女,跟我们去玩玩呀!招待你们!”小流氓们上了一辆白色小轿车,从车窗里探出脑袋叫唤。
看着小轿车调头开出场院,我又抬起手机拍了他们车尾的牌照。
“他们不是好人。”我对刘畅说,“你要当心。”
孙艳红突然被警察抓了,后来又被放了回来,可能是已经被排除嫌疑,就在大家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只间隔一天时间,警察再次来到宠物基地带走了她。
这一次她好像百口莫辩了,供词漏洞百出,无法自圆其说,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只好认罪伏法。
整个事件在大愚山的几个村子传得沸沸扬扬,大家纷纷猜测她为什么杀马继光,因为不了解内情,所以人们只能发挥着想象力各种添油加醋,把事情描述得无比玄乎。
刘淮好像对这个结果并不意外,他对孙艳红杀人的情由也不感兴趣。而我却很震惊,一想到几天前孙艳红还跟我同桌吃饭,而且她有说有笑的,像个没事人一样,我就感到毛骨悚然。
我强忍着好奇心,忍呀忍呀,忍了好几天,最后还是忍不住给朱珠打了电话,想借请她来家里吃饭的由头,掏问一下案件的来龙去脉。
朱珠答应了周末过来做客。
过度好奇会让人活得不像人类。孙艳红的儿子和女儿从拘留所回来的路上,有多个村民围着他们打转,边走边问他们的妈妈都做了什么。
孙艳红的儿子一直不耐烦地甩手拍打驱赶那些好事者,后来还起了争执,与人大打出手。
孙艳红的女儿蹲在地上嘤嘤哭泣。
老太奶作为百岁老人却还能生活自理,耳不聋眼不花,亲自种菜亲自养鸡。我很喜欢向她购买草鸡蛋,那种在河边草地里放养的真正草鸡下的蛋,用来煮食或者做菜都是又美味又有营养的。
每次少买一些新鲜鸡蛋,能在三天内吃完,这对我来说是最完美的。唯一的难题是,每当我付钱给老太奶的时候她总要推脱好久,说那些老母鸡下蛋她根本吃不完,给孩子们吃也是应该的。她还建议我变着花样给刘淮做菜,比如用鸡蛋炒西红柿,炒芹菜,炒蒜黄,或者熬菠菜汤。
老太奶说她不缺钱,现在每年过节官家都会给她好几千块,方天翼也会在过节的时候给她钱,而且各种好吃的好穿的没少往她那儿送。
她还拉开一个大木柜的门,从里面拿出一袋又一袋营养品展示给我看,有燕麦片,莲藕粉,芝麻糊,各种饼干和糖水罐头等等,并且还要我拿回去吃,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我还是会按超市鸡蛋的行情价付给她钱,不然总觉得自己是在占百岁老人的便宜。其实,用超市鸡蛋的价钱从老太奶这里买鸡蛋,对我来说已经是赚到了。
在朱珠过来做客的前一天,我又去老太奶家买鸡蛋,半路上看见了程勇,他的行为有些古怪,腋下圈着一个方方正正的纸箱,像是电饭煲的包装盒,离开家以后就埋头向山脚下走去,并没有四处张望。
我本想跑上去打声招呼,转念一想又觉得很好奇——如果程勇是抱着一个电饭煲去街上的修理铺维修,我丝毫不会觉得奇怪,可他却抱着电饭煲去爬山?
顺其自然吧!打什么招呼?姑且跟在他身后看看他搞什么鬼,如果他回头发现我了,再打招呼也不迟。
我们一前一后爬上了山,程勇丝毫没有察觉到身后有人跟着,他爬了没一会就拐向了那个废弃的小房子,他走到小房子的后墙根便停下来,蹲下身从纸箱里拿出一个花匠铲,开始在地上刨坑。
我躲在草丛里偷偷观看,不知道他在忙活什么……大概过了十分钟左右,他慢悠悠地下山去了,手里只拿着那把小铲子。
那个纸箱呢?我狐疑地跑到后墙根查看,有一处地方的泥土刚被翻动过,我寻来一根树枝拨开那片泥土,赫然看到了刚刚被程勇埋下的纸箱。他到底在搞什么鬼?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我打开了纸箱。
“啊!”我惊叫一声。
程勇埋下的是一颗脏兮兮的骷髅头!我惊讶,我疑惑,我还是把这件东西从土里拿了出来。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知道作何打算,只是用本来预备要装鸡蛋的塑料袋把骷髅提回了家。
“你放茶几上干啥?”刘淮疑惑地说,“你这死丫头!为啥不说话?应该放厨房冰箱里去……不对,这是鸡蛋?”
他展开那个黑色塑料袋,瞬间也被惊呆了,看着桌上那个有些灰白,有些蜡黄,还多处带有泥垢的骷髅头,他也有些懵圈。
“沃靠,哪里搞来这玩意?”
“程勇。”
“沃靠,这是勇哥的头?”
“你能不能正经一点?我现在脑子有点乱。”
“你给我详细说说经过!”
我一五一十告诉了他,但是他也没有什么主张,毕竟这种怪事谁能理解呢?
“都实行火葬这么多年了,从哪儿冒出来一个骷髅头……”刘淮这样嘀咕着,“程勇以前杀过人,把头保留到现在?”
他的擅自揣测把我吓了一跳,简直比初看到这个骷髅的时候更让我害怕。
“你在胡说什么呀?程勇是大愚山底下最无害的人了,他怎么可能去杀人!”
“不管了!”刘淮一边提起塑料袋打结一边说,“明天朱珠不是要过来吃饭嘛?到时候让她帮忙鉴定一下。”
有感而发,我们两个人还真是从来不做赔本买卖!小朱警官只以为是应朋友邀请来吃个饭,却想不到自己要被掏问孙艳红的案件情况,而且还要帮助我们鉴定一颗骷髅头,想想还真是觉得心中有愧。
「沉迷」两个字多半是被用作贬义词的,因为它代表着一个人被某件事情牵着鼻子走,对自己失去了掌控。比如沉迷网络游戏,沉迷女色,以及……沉迷赌博。
朱珠在餐桌上对我说,孙艳红不但输光了准备给子女上大学的学费,还欠了二十多万的外债。去年她就因为在牌桌上输了很多钱而被丈夫家暴,打得死去活来的,如果这一次她丈夫从外地回来发现她不但没有收敛,还变本加厉输光了孩子的学费,并且借了高利贷,那可就不是打一顿的问题了,估计杀了她的心都有。
孙艳红几近疯狂,固执地以为自己能在赌桌上翻盘,现实却不尽人意,她只落下个利滚利的高利贷,以及丈夫随时可能停工回来的恐惧。身边能借钱的同事朋友都借过了,大多只能借到一些小钱,根本就是杯水车薪。
后来她想到了同在赌场打牌的马继光,这老马可有钱得紧,不但在牌桌上经常赢钱,而且他家的小超市也是很赚钱的营生。
那一夜赌局散场时她笑盈盈地跟着马继光回了家,老马家的冰箱里还有些油炸小黄鱼,猪头肉,以及半只烧鸡,她在厨房加工了一下,又到柜台后面拿了一瓶白酒,陪老马吃喝一气。
就是那天夜里,她提出向老马借十万元钱应急,她愿意写下欠条。马继光答应了她,并且说借钱给她可以不收利息,唯一的条件是和她发生性关系。不知道是因为酒精的作用还是她原本就道德感薄弱,她真的和马继光做了那档子事。
第二天的孙艳红虽然头痛欲裂,可她还是一边工作一边操心着借钱的事情。万一马继光是酒后胡言才答应借钱的呢?她急需去确认一下老马的态度。
马继光在清醒状态下也郑重答应了借钱的事,但是他又说暂时拿不出十万元,因为他的钱借给了别人,还没有讨回来。另外还有一部分钱交付给了供货商,如今手头没钱,要孙艳红再等一两个礼拜,并且他继续提出要和孙艳红发生性关系。
为钱急红了眼的孙艳红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一而再,再而三地在深更半夜跑到马继光家里与他发生关系。可随着性行为的一次次展开,孙艳红的耐心也在消耗殆尽,每次
一提到借钱的事情马继光就闪烁其词,各种推诿,大有反悔了的意思。
想到自己被这个胖老头多次愚弄,甚至出卖了肉体,最终却只不过是个笑话,这老东西压根没打算借钱给她。孙艳红气愤到了极点,心中的怒火越燃越旺,为钱所迫的急切,丧失贞洁的懊恼,还有被人欺骗的耻辱,全都汇集成了杀意……
孙艳红的经历让我唏嘘,虽然和她做过几年同事,但我发现自己并不真正了解她。儿子刚考上大学,女儿也十拿九稳考上了重点高中,她却在一个寂静的夜晚犯下故意杀人罪,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那天夜里她站在马继光的床边,对这个昏迷中的老男人连捅二十余刀,回家的路上心里在想什么呢?
朱珠说她虽然从警只有短短两年,对这种案子却已经见怪不怪了。就像李大海警官曾经说的——有些案件虽然看起来千奇百怪,其实那犯罪的理由往往简单到让人咋舌。朱珠还说,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而是没有意识的人。那种没有意识的人不懂轻重缓急,没有价值体系,一切都依照动物的本能行事,往往干出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去年秋天的一个夜晚,临港市区的一名夜班出租车司机载了一个年轻乘客来到南郊,那个小青年突然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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