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杀机 “钱公子说的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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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公子说的在理。”
周雾勉强扯了扯嘴角,手不自觉地拍上了对方的肩膀,像哄孩子一般顺着他的气儿。
钱誉森感受到背上的触摸,不可置信地抬头看着周雾,微微耷拉的内双下是明亮的瞳。
“劳周公子体贴。你若是一直跟着我,这种风险怕是只多不少……”
又来了,狡猾的钱誉森又在试探自己。
周雾其实也不想跟着他,无奈他现在还不能走,只得昧着良心撒谎:
“钱少爷见外了,周某就是欣赏少爷的才华与见识,所以才选择跟随您发展。怎么可能贪生怕死就走掉呢?”
“哈哈哈,那就说好了,不许走哦。”
听到周雾谄媚的话,钱誉森好似很满意。
下一刻他伸出手紧攥住周雾的手腕,将人往自己胸前一拉。
马车颠簸正好将周雾往钱誉森怀里带了带。
周雾赶紧伸手扶住对方保持平衡,双手却不小心碰到了钱誉森的腰间。
钱誉森顺势将手臂环上周雾的肩膀,嘴唇在周雾耳边低语:
“辛苦了,周少爷。”
等等?他叫我什么?周少爷?
掉马了?!
周雾被那人手臂环抱着,一时不大适应,但也不敢挣脱,就那么僵硬地趴在钱誉森肩头。
“钱公子说笑了,我家自幼贫寒,怎么配得上如此称呼。”
他脑海中快速思考,这几日有做过什么异常的举动吗?
答案是规规矩矩,除了有些抗拒他的接触之外,可他“有病在身”疏远一些也正常。
现下身体好了些,是不是该继续套近乎了?他一咬牙横了心,将手从撑在钱誉森腰间的尴尬姿势,变成紧紧地搂着他。
嗔笑着开口:“钱公子少打趣我,周某愚笨听不明白。”
他故作一副娇俏又羞恼的神态,还伸手轻轻掐了一下钱誉森。
空气中的暧昧有些升级,讨巧卖乖的他丢脸进度:20%。
钱誉森其实一直没打消过对周雾的疑虑,不论是将他安排在钱府,还是此次去西北随身带着,都是想试探一二。
从戏院回来后,钱誉森就派人去调查过周雾的身世。
作为邺城如今还算小有名气的角儿,他从小到大受的苦只会多不会少,戏班是个何等残酷的地方。
很多小孩子不过才几岁就被爹妈或丢或卖进去学艺,就为了家里少张吃饭的嘴,孩子也能有口饭吃。
但是不是人人都是角儿的命,唱不好唱不对就不给饭吃,不好好练功少不了皮肉之苦,多的是还没撑到上台演出就被饿死打死的孩子,有些“叛逆”的偷偷跑了,也要被抓回来打得皮开肉绽。
周雾走到如今这个位置,看到这种血腥场面时,按道理应该是麻木冷漠,但取而代之的却是满脸恐惧和担忧。
看见那俩人被抹了脖子后赶紧别过头去,实在于心不忍。
要说他生长于荆棘丛里,舔舐自己的伤口和血肉长大,仍有一颗怜悯世人的心,也倒说得通。
还有一个原因,刚刚自己无意间对着他打了个响指,周雾却习以为常没有好奇也不反感。
同样的举动钱誉森之前在表弟面前也做过,却被这小子缠着要自己教他。
一个微不足道的响指,可这个时代的人好像从来不会去打,他们大都觉得不雅和有失身份。
周雾的奇怪不仅表现在不合身份的疏远,还有他认知上的不同。
钱誉森心中的不确定在今日大致有了个七八成的判断,本想拆穿他,可对方竟忍辱负重,做出这些举动。
还是成长了啊,周少爷。
“没事,定是刚刚被那几个贼人惊吓到了。口误口误。”
既不承认,那便不急于拆穿你,看你能忍到几时。
一行人浩浩荡荡走了四日,再也没有出现过要来刺杀钱誉森的黑衣人,倒是途经几个荒野山村时,遇到几个不长眼睛的小强盗,但都被王管家带的壮汉吓跑了。
“我们走到哪儿了?”
天天赶路,舟车劳顿。周雾感觉屁股都快没有知觉了。
“刚刚已经路过了平坛县,就是我曾经做官的地方。”
“不回去看看吗?”周雾脱口说出这句话来,也没考虑到对方曾经差点死在这。
“……”
之前钱誉森还怀疑过自己是不是误判,方才彻底认同了自己的猜想。
倘若对方不是知道自己这皮下到底是谁?怎么会如此云淡风轻地让他故地重游……
果然周雾说话还是跟以前一样欠揍,没什么长进。
“把我爹交代的事儿办了,然后咱们先去草原一趟,再往平坛走。”
钱誉森也没有表现出什么不满,而是正经回答他。
“去草原干嘛?”
“我记得周公子除了唱戏之外,最大的爱好便是策马扬鞭,尤其最喜欢驯服烈马。”
钱誉森知道现代的周雾家里开了马场,自己也会经常去光顾,可是从来没有遇到过他。
后面得知,周雾对骑马有严重的心理阴影,别说骑了,甚至不敢靠近马儿。
“劳钱公子费心,只不过周某许久不练,已经生疏,曾经的事不提也罢。”
这小子故意的吧,哪壶不开提哪壶。
莫不是在诈他?可是连他自己也不清楚原主会不会骑马。
钱誉森有意凑上的一张无辜热脸,贴上了对方的冷屁股。
第六日,他们终于走过了漫漫黄沙,穿过浩瀚无垠的大漠,一睹古人眼中的长河落日,然后到达了商路的尽头。
生动的画面徐徐展开,浮现在眼前的是一个盛大的集市。
顾客们你来我往,行色匆匆。
琳琅满目的商品花样层出、款式齐全,摆摊的商人们各个民族都有。
有长相周正平和的中原商人,也有从东南水乡来的身材小巧的精明商人,还有气质粗犷的北方大汉正叫卖着。
当然更多的还是当地的异域长相的少数民族。
钱家的生意做得很广,他家虽不直接在此地直接售卖商品,但驻扎在此地的大多数外来商户,通常会从钱誉森家进货。
他们都是个体小商户,卖的商品五花八门,但都各有特色不作垄断,所以一来一回极其耗费精力和财力。
钱永是个人精,在嗅到了商机后,便动用自己的人脉在此处也成立了一个小商会。
大家具体需要什么,每一家每一户,什么产品滞销,什么商品供不应求,他都会记录下来。为大多数商家提供货源,减少路途上的资金损耗。
一开始大家也不情愿给他钱办事,后面有几个人尝到了甜头后便给他大肆宣传。尽管还是有个别商户不愿意,他便放出承诺,可以为小部分商户兜底,将他们滞销的产品二次售卖给钱家。
久而久之,大家也都习惯了从钱家这里拿货,尽管要支付比原先更多一点的跑腿费,可谁都不想在判断市场失误的时候没有人来兜底。
“王管家,您来了。”
一个单眼皮,个子有些矮的鸡贼男人看到钱誉森一群人到来,便喊了一声。
其他商人听到后也都目光分分看向他,喜笑颜开地猜着自己的货在哪个箱子里。
“这位公子是?怎么从来未见过。”
刚刚的矮个子男人眼睛倒尖,一下子就发现了钱誉森的存在。
“哦,这是我们钱老爷的长子。”
矮个子男人听到此人是少当家后,脸上的笑容愈加谄媚,
“我道是谁呢,原来是钱少爷。怪不得如此玉树临风,英俊潇洒,年少有为呢。”
周雾听着这阿谀奉承有些难受,一想想自己如今和他也没什么两样,有些厌烦。
“阿叔谬赞,钱某此次跟着王叔一起也是来历练一番,涨些见识,有为谈不上。”
矮个男人目光毒辣,一眼就看到钱誉森身边面露不悦的周雾,虽然形容憔悴,但也不失贵族风彩。
毕竟住在钱府,吃穿用度都跟着钱誉森,自是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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