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滑跪要快,姿势要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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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以黎崇的身份地位,身边理应不乏贴身的侍从与仆人。
但这一来,黎崇本人性情独立,不喜身边时刻有人围绕。
二来,作为黎崇的母亲,夫人竟也未曾往这方面想过。
即便是蛊冢,一个江湖门派,都配有贴身侍婢,那凌霜便是蛊冢陪嫁。
但对于这个千娇百宠的儿子,自己竟从未想要提个人伺候,夫人自己都觉得好生奇怪。
那日大雪,黎崇遇险,大病之后十分将养一番,现下才刚康复,没两日又吵着要去看那河岸冰凌,自搬去东郊别院,夫人十分忧心。
经凌霜提醒,才想起那日曾有个下人追去城外,被公爹救回,自己还吩咐过凌霜好生照顾,询问过后才知,她如今也已病愈,便指去伺候黎崇。
话说李遇到任已有三日,却一直不见男主。听人议论他去东郊别院小住,不日便会回来。
旸谷居是黎崇在王府的居所,而分配给她的小院,位于旸谷居右侧,专供伺候黎崇的下人起居。
李遇作为黎崇的贴身侍女,有单独的房间,装潢陈设居然也还不错。
只是黎崇对贴身侍女本就持反感态度,能否住进这里是一回事,能否留在这里又是另外一回事。
过了三日,黎崇在世子与夫人的多番催促下,终于返回王府。李遇也终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见到了这个世界的主角。
上一次在城外,风雪糊眼自不必说,最主要的是当时命悬一线、头脑模糊,全然没有心绪与力气去细细端详那位传说中的天选之子。
此时,李遇依照凌霜指示,正在旸谷居的前厅内静静等候少爷归来,心中满是紧张与期待。
她暗自揣摩,既然夫人已是倾国之貌,那作为男主,其容貌理应更加不俗,实是令人难以想象。
来了来了,旸谷居正门迈入一个明亮的身影,李遇连忙低下头去,摆出一副恭敬姿态。
心脏狂跳——
一双月白色靴子从面前掠过,靴面上金丝钩勒出一只栩栩如生的麒麟,脚踏银线织造的祥云,外点七彩宝光。他拂过的衣摆带起一抹梅香。
待他在正堂坐定:
“你便是那日城外大雪中的侍女?”
声音同那日不差分毫,脆生生又带些英气。
抛掉胡思乱想,李遇老实答道:
“回少爷,正是奴婢。奴婢当日不仅没能帮少爷脱离险境,已是惭愧万分。最后竟还要王爷救奴婢一命,奴婢感激不已。”
说着她猛地跪下,行一大礼,头倒是没有再同夫人那里一样磕。这黎崇再怎么早慧也还是个八岁稚童,她怕压力给太大会起反效果。
不等黎崇开口她又抢白道:
“奴婢自知蠢笨,但还请少爷容奴婢一草芥之身。奴婢自五岁起便没有了爹娘,叔舅嫌弃不肯收留,奴婢那时的命就像一浮萍,这世间之大竟没有奴婢的容身之所。奴婢是前世修了福分,才得进王府,算是终于有了个家……”
先卖一波惨。
“蒙夫人青眼,抬举奴婢来伺候少爷,奴婢自当粉身以报。夫人为少爷日夜忧心,奴婢哪怕能分担其万一,就算是死,奴婢也是甘愿的!但夫人对少爷一片慈母之爱纯然肺腑,奴婢愿为夫人肝脑涂地。”
再搬出你娘。
“奴婢知晓少爷纵情恣意,必是不想有人时常跟随左右。但夫人之命不可违逆,奴婢私心更想能有个机会报答王府恩情。请少爷给奴婢这个机会,若是一个月后少爷仍觉奴婢粗陋,奴婢自请离开旸谷居,绝不给少爷添一丝麻烦,也请少爷圆了夫人一片慈母心肠。”
最后一个丝滑的台阶给到。
黎崇从头到尾连插话的空档都没找见。
他本打算打发了这小侍女,但对方一番言语下来,晓之以情动之以礼,如今竟不好直接开口让她离开了。
况且这番话也有几分道理,毕竟母亲同自己那便宜爹不同,凡事都和自己一条心,从小到大千依百顺,什么都为自己打算仔细,也不忍就这样拂了母亲心意。略一思谋,开口道:
“好吧,那你便先留下。但我不喜人打扰,需要伺候的地方也不多,你自找些事做就好,不必围着我打转。”
听到黎崇同意,李遇自然欣喜万分,刚想抬头谢恩,和他对视的那一刻,她愣住了。
她该怎么形容这世上居然有如此之人——
原书中对他的描写是:黑眸一点墨,朱唇万般红。眼若春桃花却集世间一切少年英气,鼻若刀削柳可见凡尘万般绝代风华。
见过他本人之后,李遇给这段的评价是:俗了。
谁知黎崇见她愣怔,以为是欢喜过头,故微微一笑:“好了,下去吧。”
这一笑,更要命了。
李遇连忙谢恩,压着嘴角匆匆退出正厅。
见过黎崇本人后,她真心觉得这活真是干一天、赚一天。
别说什么月钱不月钱、职级不职级的,能看着他那张脸,就是待遇!
————
做黎崇的贴身婢女,属实是事少钱多。
大多时候他根本没有什么需要吩咐别人做的事。
当然作为一代大侠的童年时期,虽没有上树掏鸟蛋、下河去摸鱼这般淘气,却总归时常有些奇思妙想。
他不喜人跟着,但为了体现自己尽职尽责,李遇还是得尽量待在他附近,这其中的尺度实难把握。
近了近了招人烦,远了远了又无用。
在府中消停了三两日,这天晚膳用过后,黎崇说要出府。
李遇自是随行。
本想装作很自然的样子,无人注意默默跟上,不想脚还未踏出旸谷居的门,她就被黎崇拦下。
“你就不必跟着了,我只是同何大哥他们去城中茶楼,并无什么危险,母亲问起也不会说什么。”
瞧你这话说的,整得我跟细作似的。
等等,
何大哥?
何云厉!
那这趟我是去定了!
“少爷,”李遇尊了个万福,“便让奴婢同您去吧,奴婢初来旸谷居,您第一次出府奴婢就玩忽职守,奴婢实难安心。况且此事无关向夫人交代,只是奴婢的一点忠心,若少爷此行之后确实觉得奴婢随行令您不便,此后奴婢自当遵命。”
黎崇心道,今晚属实是与何大哥他们相约茶楼小聚,此事光明正大,无需任何遮掩。自己本不喜下人跟着,但并非怕人跟着。
如今为一劳永逸,见这侍女如此说,他也便勉强同意,答允下来。
平日里黎崇出门不常乘车,骑马多些。但今日有人随行,也便吩咐车夫套了车。
毕竟,他若骑马,那侍女只能在后面狂奔了。
这是李遇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二次出府。
上次一心抢功,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这座秦国都城。
当然此秦非彼秦,这里只是书中的一个架空朝代,但也是一个八方来朝的太平盛世。
当双脚真正踏上这由青石铺就的街道时,一股难以言喻的冲击感瞬间涌上心头。
那份真实时空的古韵,绝非前世所见的任何古城遗迹或影视场景所能简单模仿。
王府前的长街,虽宽敞,却并未如预期般喧嚣热闹。
或许是王府的威严太过强盛,以至于行人与摊贩皆心生敬畏,不敢轻易靠近。
谈及繁华与热闹,核心便是人气。
若想深切感受一个朝代的气息,非但要见那富丽的屋宇、精琢的园林,更不可或缺的是那千千万万普通百姓。
踏出长街,甫一右转,人流如织,热闹非凡。
京城,作为秦的都城,其气象之恢弘,自是非同凡响。
亭台楼阁,错落有致,一直绵延向目光所不及之处。
两侧街道,小摊林立,商贩们各自吆喝,叫卖之声此起彼伏,且各有千秋,即便是漫步许久,也未闻雷同之语。
此番出行,李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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